【编者按】随着“双碳”目标深入,2025年钢铁行业正式纳入全国碳市场,行业随之步入“排碳有成本、减碳有收益”的精细化管理新阶段。这对企业的碳资产核算、财税合规及价值转化提出了系统性挑战。冶金工业经济发展研究中心构建了“碳经济”咨询服务体系(CECS),提供“碳数据核算、碳管理体系、碳资产录表、碳标准体系”四位一体服务。其中,碳管理体系涵盖财税核算、风险防控、金融工具及ESG融合,可助力企业打造规范化的碳资产管理闭环,推动企业碳管理从“成本中心”向“价值中心”转型。《钢铁行业碳市场扩围下的财务创新与风险应对策略》一文详细拆解了碳市场扩围的影响,并提供了可落地的财务创新路径,助力钢铁企业在碳市场浪潮中实现合规履约与价值创造的双赢!
在“双碳”目标引领下,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已成为我国推动工业领域低碳转型的重要政策工具。自2011年启动地方碳市场试点以来,我国碳市场经历了十余年的制度完善与实践探索,2021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正式启动,率先将发电行业纳入覆盖范围;2025年,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被正式纳入全国碳市场,标志着我国碳市场从单一行业向高耗能行业扩围,进入体系化运行新阶段。
钢铁行业作为我国能源消耗与碳排放的重点领域,年碳排放量占全国总排放量的15%左右,其纳入全国碳市场不仅是国家“双碳”目标落地的关键举措,更对钢铁企业的战略规划、生产经营及财务管理提出系统性重构要求。传统财务管理以“成本控制、资金管理”为核心,难以应对碳市场带来的碳资产核算、碳成本管控、碳金融运用等新挑战。在此背景下,研究钢铁行业碳市场扩围后的财务创新路径与风险应对策略,不仅有助于企业规避碳合规风险、降低碳履约成本,更能推动企业将碳资产转化为核心竞争力,实现低碳转型与高质量发展的协同。
一、中国碳市场政策脉络
我国碳市场按照“试点探索-全国推广-行业扩围-体系成型”的渐进式路径发展,钢铁行业的纳入进程与碳市场政策演进深度绑定,呈现出从局部参与到全面覆盖的特征。
1. 碳市场政策脉络
试点探索期。201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气候〔2011〕2601号),启动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湖北省、广东省及深圳市7个地方碳市场试点;2016年底,福建碳市场建成并启动交易,形成“7+1”试点格局。此阶段试点市场重点探索配额分配、数据核查、交易机制等核心制度,其中上海、广东、天津、湖北、重庆、福建6个试点将钢铁行业纳入覆盖范围,部分钢铁企业通过地方试点积累了碳资产管理与履约经验,为全国碳市场纳入钢铁行业提供了实践基础。
全国市场构建期。2017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发电行业)》(发改气候规〔2017〕2191号),明确全国碳市场优先覆盖发电行业;2020年,生态环境部出台《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令第19号),2021年发布登记、交易及结算规则,进一步规范全国碳排放权登记、交易、结算活动,保护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各参与方合法权益,初步搭建起全国碳市场的制度框架。此阶段,钢铁行业虽未整体纳入,但部分钢铁企业的自备电厂(如鞍钢、酒钢)随发电行业进入全国碳市场,开始接触全国碳市场规则。
体系成型与行业扩围期。2021年7月,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正式启动,发电行业成为首批覆盖行业;2024年,《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75号)颁布,是中国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首部专项法规,形成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技术规范相结合的完善制度体系。2025年成为钢铁行业纳入的关键节点:1月,生态环境部出台《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钢铁行业(CETS—AG—03.01—V01—2024)》 《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 钢铁行业(CETS—VG—03.01—V01—2024)》(环办气候函〔2025〕27号)2项技术规范,规范和指导钢铁行业企业开展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3月,国务院正式批准将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发布,对碳市场未来发展作出系统部署。至此,钢铁行业全面进入全国碳市场时代。
2. 钢铁行业纳入全国碳市场相关要求
根据《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工作方案》(环气候〔2025〕23号),钢铁行业管控的温室气体仅包含二氧化碳,年度温室气体直接排放达到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的单位作为重点排放单位,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管理,且纳入全国碳市场的企业不再参与地方碳市场。截至2025年5月29日,共有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了2025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钢铁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名录,涉及钢铁行业相关企业532家。
按照“边实施、边完善”的思路,分两阶段推进钢铁行业纳入碳排放权交易市场。2024-2026年为启动实施阶段,主要目标是夯实碳排放管理基础、推动企业熟悉市场规则,2024年度钢铁企业获得的配额量等于经核查的实际排放量,所有企业均无配额缺口,无需支付履约成本,2025和2026年度行业配额整体盈缺平衡,根据碳排放强度绩效设置调节系数上下限,将所有企业配额盈缺率控制在较小范围内。2027年后进入深化完善阶段,对标行业先进水平优化配额分配方案,研究建立预期明确、公开透明的行业配额总量逐步适度收紧机制,推动单位产品产量碳排放不断下降。
二、碳市场扩围对钢铁行业的影响
钢铁行业纳入全国碳市场后,碳排放从无成本外部性问题转变为核心生产要素与战略资源,其影响渗透至企业经营全链条。
1.碳排放成本显性化
碳市场通过配额约束和碳价机制将碳排放成本内部化。一方面,若企业实际排放量超过配额分配量,需从市场购买配额或CCER,增加履约成本。另一方面,随着更多行业被纳入及非履约主体逐步引入,碳市场活跃度将有所提升,碳价将逐步向行业边际减排成本靠拢,长期呈上涨趋势,挤压盈利空间。随着配额总量收紧,高排放企业的成本压力将进一步加剧。
2.贸易壁垒影响成本
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于2026年正式实施,出口至欧盟的钢材及金属制品需支付CBAM证书费用,以补齐欧盟企业在欧盟碳市场中支付的碳成本差额。目前,我国钢铁行业平均碳排放强度高于欧盟水平,且欧盟碳价高于国内,导致我国钢铁出口企业面临国内履约成本和欧盟CBAM成本双重碳成本,出口竞争力大幅削弱,尤其对依赖欧洲市场的企业影响显著。
3.竞争格局加速分化
碳市场将加速钢铁行业竞争格局重构。一方面,低碳排放企业可通过配额盈余交易获得额外收益,形成“低碳-收益-再减排”的正向循环;另一方面,高排放企业需持续购买配额或投入资金进行低碳改造,若无法承担成本,将面临退出市场的风险。长期来看,碳管理能力将与技术、成本能力并重,成为钢铁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4.碳金融价值显现
《关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提出着力提升碳市场活力,一方面,要求稳慎推进金融机构探索开发与碳排放权和核证自愿减排量相关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建立完善碳质押、碳回购等政策制度,规范开展与碳排放权相关的金融活动,拓展企业碳资产管理渠道;另一方面,支持银行等金融机构规范开展碳质押融资业务,稳妥推进符合要求的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参与全国碳市场交易,适时引入其他非履约主体。金融机构参与会带来专业交易策略、风险管理工具和长期资本,将显著提升碳市场的参与深度和活跃度,推动碳金融衍生品创新。
此前,钢铁企业也探索过碳金融工具。如2022年,鞍钢通过碳排放配额回购业务融资2630万元,酒钢宏晟电热公司以187万吨配额质押获得4000万元贷款。碳金融工具的应用激活了碳资产的流动性,使碳资产从被动履约工具转向可增值的金融资产,为企业提供了新的融资渠道与价值增长点,但也对企业的碳金融运用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三、钢铁企业财务应对的创新路径与实施策略
面对碳市场扩围带来的机遇与挑战,钢铁企业财务部门需突破传统职能边界,构建“合规-管理-价值创造”的应对体系,通过碳资产管理、职能升级、工具创新实现碳风险可控与碳价值最大化。
1.构建差异化碳资产管理模式,匹配企业规模与能力
碳资产管理是财务应对的核心基础,企业需根据自身规模、碳排放量及管理能力选择适配模式。其中,集中管理模式适用于大型钢铁集团,通过“统一制度、统一核算、统一开发、统一交易”的“四统一”机制,在集团层面设立碳资产管理部门或成立碳资产公司(如华能集团、国能集团),统筹各基地的配额测算、交易与履约,实现集团整体碳成本最低化与碳资产增值最大化。自行管理模式适用于碳排放量中等、具备一定碳管理能力的企业,各生产基地自主负责碳数据监测、配额核算与履约,但需接受集团相关部门的监督与指导,平衡自主性与规范性。委托管理模式适用于碳排放量小、缺乏专业团队的企业,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负责碳核算、交易与履约,快速满足合规要求,降低管理成本。
2.完善财务管理职能,覆盖碳会计、税务与交易全流程
财务部门需将“碳元素”融入原有职能,形成碳会计、碳税务、碳交易支持的全链条管理能力。
在碳相关会计核算方面,依据《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19〕22号)对碳排放权交易业务进行会计处理。其中,购入配额确认为“碳排放权资产”,无偿取得配额不作账务处理,使用或出售购入的配额时计入“营业外支出”或“营业外收入”;同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详细披露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来源、节能减排或超额排放及配额变动等情况,满足监管与投资者信息需求。
在碳相关税务管理方面,目前碳排放权交易过程中主要涉及的税种有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印花税。增值税按“无形资产—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配额”税目适用6%税率;印花税建议按“产权转移书据”税目缴纳,需与主管税务机关确认。财务部门需及时跟踪政策变化,确保税务申报合规,降低税务风险。
在碳交易支持方面,财务部门需深度参与碳交易决策,对交易方案进行财务可行性分析,审核交易价格、成本收益、资金安排等,确保交易资金安全与效益最大化。
3.搭建跨部门协同机制,提升碳管理效率
碳管理涉及碳数据监测、配额核算、技术改造等多环节,需建立财务、战略、生产、审计等部门协同机制。其中,财务部门负责碳相关会计核算、税务管理、交易资金安排及碳资产预算等;战略部门应将碳管理融入企业发展战略,制定低碳技术研发与投资计划;生产部门负责碳排放数据实时监测与报送,优化生产流程以降低排放量;审计部门开展碳审计,核查碳数据真实性与配额使用合规性。通过明确各部门职责,形成“数据-核算-决策-执行-审计”的闭环管理,提升碳管理效率。
4.创新碳金融工具应用,激活碳资产价值
随着碳金融生态的完善,财务部门需主动运用碳金融工具,实现碳资产增值。通过碳市场融资工具,例如配额质押、碳回购,获取低成本资金,缓解低碳改造的资金压力;通过碳市场交易工具,例如碳远期、碳掉期等衍生品交易,锁定未来碳价,规避碳价波动风险;通过碳市场支持工具,例如碳基金,分享行业减排收益。
5.推动碳管理与ESG深度融合,实现“低碳-价值”协同
ESG(环境、社会、治理)和碳管理相辅相成。碳管理是ESG在环境维度的关键实施机制,碳管理能力和效果也是ESG评级的重点考察内容。反过来,ESG是碳资产价值实现的重要载体,通过将碳管理融入ESG环境、社会、治理全维度,实现碳合规,提升ESG评级,从而降低融资成本,最终有更多的低碳投入,形成正向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