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举行“电动自行车相关标准政策”新闻发布会,介绍新版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及《关于强化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 加快新产品供应的意见》有关情况。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司长何亚琼、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一级巡视员李春江、国家消防救援局消防监督司一级指挥长孙毅军出席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本次新闻发布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副主任龚宪主持。
龚宪:女士们,先生们: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电动自行车相关标准政策新闻发布会。当前我国电动自行车社会保有量约3.8亿辆,相当于每4个人就拥有一辆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是人们日常短途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与人们出行生活息息相关,其产品质量、安全性能等相关内容一直以来都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为进一步帮助电动自行车全产业链各环节生产经营主体以及广大社会公众深入理解标准和政策文件相关要求,实现9月1日新国标实施后行业平稳过渡,我们今天以“强化电动自行车新标准实施 提升产品安全水平”为主题举行新闻发布会。
今天的发布会我们邀请到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司长何亚琼先生,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一级巡视员李春江先生、国家消防救援局消防监督司一级指挥长孙毅军先生,请他们向大家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我是本场新闻发布会的主持人,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龚宪。
下面,首先请何亚琼司长作介绍。
四个环节同步推进新版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司长 何亚琼
何亚琼:谢谢主持人。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首先,感谢社会各界和媒体朋友们对电动自行车行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今天,我非常高兴能和各位交流分享电动自行车标准引领促进产品安全水平提升以及《关于强化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 加快新产品供应的意见》的有关情况。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电动自行车标准化工作。去年4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将健全质量标准体系作为其中一项重点任务。工业和信息化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分析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使用等各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组织制修订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充电器、电气安全等强制性国家标准,这3项标准均已于去年11月1日正式实施。同时,联合公安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修订发布新版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形成了覆盖电动自行车整车及关键零部件各环节的强制性标准体系。
我们知道,标准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标准要切实发挥作用,不仅要把标准制定好,更需要行业管理部门、检测认证机构、电动自行车企业和广大消费者,把标准学好、用好。目前,距离9月1日新标准正式实施仅剩1个月左右。但标准实施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多个环节同步推进。
生产环节,企业需要按照新标准要求进行研发和车型设计,对配套的原材料、零部件进行相应调整,部分企业还需要进行生产线的改造升级。
检测认证环节,指定机构要按照新标准要求设计新的检测认证流程、购置设备、申请CMA资质、更新实施细则等。
流通销售环节,企业需要建立新的营销体系、定价策略,并做好与以旧换新政策的有效衔接。
登记上牌环节,也要做出合理安排,通过规范办理登记,与新标准实施同步推进。
为推动全产业链各环节按照新标准要求尽快调整和适配,加快形成适应新标准要求的产业生态和监管模式,我们在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凝聚行业智慧和共识的基础上,编制形成了《关于强化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 加快新产品供应的意见》,现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等4个部门正式印发。《意见》全文已与本场发布会同步上网发布。
《意见》从生产端、流通端、消费端、管理端、服务端等“五端”着手,明确提出7方面工作要求,包括严格电动自行车生产管理、认证管理、销售监督、登记管理,稳妥推进在用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更新换代、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等。
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与有关部门一道,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部署,持续推进《意见》实施,保障符合新标准的产品有效供给,切实提升电动自行车产品本质安全水平,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我就简要介绍到这里,谢谢大家!
答记者问
新版标准修改完善近200个重要指标条目将产生五方面积极效果
央视财经新版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修订受到社会广泛关注,请问能否介绍下该标准的主要内容变化,以及标准实施后将带来哪些利好?
何亚琼:谢谢您的提问。为落实国务院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部署,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修订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标准修订工作历时8个月,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共开展了70余次调研、160余次技术研讨、220余次试验验证、5.4万条意见建议处理、近13万份问卷调查,修改完善了近200个重要指标条目。去年年底,新版标准正式发布,设定了两个实施时间,其中生产环节实施时间是今年9月1日,销售环节实施时间是今年12月1日。新标准实施后,将产生以下五方面积极效果。
一是降低火灾事故隐患和危害。通过优化电动自行车防火阻燃技术指标,塑料重量占比限制在整车重量的5.5%以下,能够起到延缓火灾蔓延速度、降低燃烧强度以及减少火灾发生时有毒气体释放量的效果。
二是减少交通事故风险。通过严格限制电动机最高转速等关键参数,确保车辆无法超速行驶,同时增加低速运行时转矩限值指标,确保车辆能够应对爬坡等特殊工况。提升车辆制动性能要求,车辆最大制动距离降低为原来的一半左右,降低碰撞事故发生风险。
三是有效防范非法改装。通过完善电池组、控制器、限速器防篡改技术指标和检测方法,增加互认协同功能,落实“一车一池一充一码”,从技术上大幅提高非法改装门槛,有利于逐步减少乃至杜绝改装行为。
四是提升车辆整体安全性能。通过增加对蓄电池状态等关键安全信息的动态监测要求,便于消费者及时识别异常情况并加以处理,有效提升车辆的主动安全水平。此外,还通过在铭牌、产品合格证上明确标注建议使用年限,提醒消费者及时淘汰超期服役产品。
五是更好满足消费者日常使用需求。通过将铅蓄电池车型整车重量限值由55公斤调整至63公斤,续航里程可以达到60—70公里,减少充电频次,提升消费者使用体验。不再强制安装脚踏骑行装置,提升产品的实用性,节约生产成本,也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的车型选择空间。同时,鼓励安装后视镜、转向灯,提高车辆行驶安全性、谢谢。
选购电动自行车可认准CCC认证和产品合格证
总台央广中国之声我的问题提给市场监管总局,老百姓十分关注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想要购买到产品质量更有保障的电动自行车,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一级巡视员 李春江
李春江:谢谢您的提问。老百姓对产品质量的关注点,就是市场监管部门的工作重点。我们认真贯彻落实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部署,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管,严格实施CCC认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有关规定,电动自行车整车、锂离子蓄电池、充电器、乘员头盔应当经过CCC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建议消费者可从以下两个方面识别选购质量安全有保障的电动自行车。
一是看CCC认证。出厂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应当获得认证并在车身上标注CCC标志,表明这辆电动自行车经过指定认证机构的认证,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可以放心购买和使用。
二是看产品合格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出厂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应有产品合格证,一车一证。消费者在购买时可核对随车附带产品合格证上的产品型号、整车编码等信息参数与实车一致。如需进一步核实产品合格证真伪和CCC认证证书是否有效,可扫描产品合格证上的二维码或登录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cx.cnca.cn)查询确认。谢谢。
两方面工作积极推进电动自行车老旧锂电池报废回收体系建设
新华社我国现有电动自行车老旧锂电池保有量较大,是引发火灾事故的重要诱因,《意见》也把推进在用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更新换代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请问工业和信息化部在化解老旧锂电池风险隐患方面采取了哪些具体举措?
何亚琼:谢谢您的提问。当前,我国电动自行车社会保有量约3.8亿辆,随着产销量逐年增长,锂电池电动自行车总量和占比也在逐步提高,其中很多电池都存在使用时间长、使用环境及保养条件差、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威胁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部门深入贯彻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推进电动自行车老旧锂电池报废回收体系建设,主要开展了两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发布《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健康评估工作指引》,以全国电动自行车整治专班名义印发《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指南》,明确了老旧锂电池检测流程、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要求等;修订发布《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发挥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骨干企业作用,兼顾处理电动自行车废锂电池。
二是开展专项行动。去年8月,会同全国电动自行车整治专班指导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等四地开展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健康评估及报废回收试点工作,总结出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今年3月,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专项行动,加快推进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健康评估及报废回收工作,有效压减存量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随着专项行动深入推进,检测回收站点的布局将趋于更加科学合理,满足消费者日常检测评估及报废回收需求。各省已掌握老旧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底数,其中山东、河南、江苏、四川保有量超过3000万辆,有14个省保有量超过1000万辆。
下一步需要具体找出超过5年的电动自行车在哪里,谁在使用。今年我们已配合国务院安委会将老旧锂电池健康评估和报废回收作为重点指标之一,纳入对各省的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各省要敢于动真碰硬,加力督促以旧换新,加快报废存在风险的老旧车辆及电池,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今后,消费者可以像我们日常去医院检查身体健康状况一样,到周边的健康评估和回收服务网点对自己使用的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开展健康程度的检测评估。经过检测,不适合继续使用、达到报废条件的锂电池,可以通过这些网点直接回收,通过专有的渠道,集中交由专业的综合利用企业开展规范化处理,实现电动自行车废锂电池“应收尽收”和规范化综合利用,不断提升居住环境的安全水平。谢谢。
三措并举保障新旧标准车辆平稳过渡
人民日报海外版根据刚才的介绍,我们知道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在安全性和实用性方面将得到有效提升,请谈谈在9月1日新标准实施后,如何保障电动自行车新产品的供应能够满足市场上广大消费者需求?
何亚琼:谢谢您的提问。新标准紧扣“保基本、兜底线”的根本定位,聚焦“安全性”“规范化”两个关键词,在提升产品安全性的同时更好地满足了老百姓出行的合理需求。为推动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量产上市,及时满足市场需求,实现新旧标准车辆的平稳过渡,《意见》作出了三方面的工作部署:
一是加快新标车研发生产。在主要产区开展新标准宣贯,定期调度重点生产企业新产品车型研发设计、配件采购、样车试制、检验检测等工作进度,指导企业尽早推出符合新标准的产品,并提出认证申请。目前,雅迪、爱玛、台铃、绿源4家企业已获得14张新版标准的CCC证书。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工作,建立行业“白名单”,积极发挥相关企业的模范带头作用。同时帮扶企业按照新要求改造升级生产线,建立健全企业意见反馈渠道,及时收集、协调解决企业具体困难,加快新标准落地实施。
二是强化检测认证保障。指导指定实验室加快能力建设、获取CMA资质,指定认证机构严格依据新标准和认证规则开展电动自行车CCC认证,及时满足企业产品检测认证需求,为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尽快上市供应提供安全评估保障。加强CCC认证全过程管理,严格检查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要求落实情况,强化获证后监督,确保获证产品持续符合新标准和CCC认证要求。
三是合理控制旧标车增量。新标准对9月1日之前按照旧标准生产的车辆额外给予了3个月的销售过渡期,在12月1日之前,旧标准车辆仍可继续销售,但我们建议消费者从今天开始就优先购买安全性更高、实用性更好的新标准车辆,减少身边的安全隐患。《意见》要求指定认证机构及时提醒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根据新标准实施时间,审慎提出旧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认证申请,确保旧标准的车辆可以在今年12月1日前完成消化、平稳退市,避免造成资源浪费。谢谢。
新版标准实施有助于提高电动自行车安全水平
科技日报我的问题提给国家消防救援局,新国标9月1日正式实施后,随着新车投入市场,旧车逐步淘汰,火灾事故数量预期会不会大幅下降?
国家消防救援局消防监督司一级指挥长 孙毅军
孙毅军:谢谢您的提问。新版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的实施,强化了配件阻燃性能、锂电池安全性能,提升了防篡改功能,对于提高电动自行车本质安全水平是非常关键的。长远来看,一定会降低火灾风险、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但短期内火灾事故数量大幅下降还不太现实,主要原因在于:
一是老旧电动自行车存量还比较大。目前全国在用的电动自行车约3.8亿辆,其中还有很多是老旧车和改装车。去年以来,虽然通过“以旧换新”方式淘汰了老旧车1200多万辆,但与3.8亿左右的存量相比,安全性较高的新车占比很小。另外,市场上仍有一些不法商户提供改装服务,进一步加大了车辆的使用安全风险。电动自行车淘汰置换是个自然的过程,也是个长期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
二是停放充电条件还没有完全满足。虽然在全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的统筹下,各地各部门在加快推进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建设,但从当前进度看,一些地方充电设施的缺口比较大,还不能完全满足群众的实际需求。从火灾调查和平时了解的情况看,在已安装充电设施的小区,也有部分群众没有养成安全停放充电的习惯,进楼入户停放充电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存在。这些问题,也需要相关部门和单位强化建设管理,逐步予以解决,我们也呼吁广大电动自行车使用者规范自身行为,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的使用环境。
下一步,国家消防救援局作为整治工作召集人单位,将与整治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各地各部门共同努力,围绕整治行动方案确定的6个方面22项重点任务,着力解决难点堵点问题,有效改善群众使用环境,尽最大力量压降火灾数量。谢谢!
“白名单”制度实施一年多行业引领作用不断增强
央广网我们注意到,工业和信息化部从去年开始实施电动自行车企业“白名单”制度,请问开展这项工作主要是出于什么考虑?目前相关工作的进展及成效如何?
何亚琼:谢谢您的提问。去年4月,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发布了《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从企业布局、工艺装备、产品质量管理、安全生产、消费者权益保障等方面对企业提出要求。制定《规范条件》以及实施行业规范公告管理,也就是您刚才提到的“白名单”制度,主要有三方面考虑:
一是企业层面,引导广大电动自行车企业规范生产、规范经营,加强技术创新,提升产品质量控制能力;二是行业层面,树立正面典型和行业标杆,发挥优秀企业的模范带头作用,推动产业向更健康可持续方向发展;三是市场层面,给消费者和经销商等群体释放明确信号,便于选购优秀企业生产的优质产品,提升行业整体质量水平。
自去年以来,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序推进电动自行车“白名单”扩围增效,已累计公告两批共30家符合规范条件的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名单,涵盖当前主流的14个电动自行车品牌,这些企业的市场份额超过60%。近期我们也完成了第三批“白名单”企业的遴选工作,网上公示已经结束。“白名单”制度实施一年多以来,行业引领作用不断增强。
一方面,标杆示范效应更加明显。“白名单”企业联合成立电动自行车行业自律联合体,共同抵制非法改装、有标不依等违法行为;同时,率先落实新标准要求,9个头部品牌在过渡期提前研制出符合新标准的车辆并送检认证。另一方面,产品质量保证能力有效提升。“白名单”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改造升级产线,不断提升车架生产、产品检测和质量控制能力,每年自主研发车型均在10款以上;积极提升安全生产水平,强化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水平达到三级以上。
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部署,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管理,按照程序公告第三批符合规范条件企业,引导全行业学习借鉴已公告企业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加强“白名单”企业的监督管理与动态调整,推进电动自行车行业高质量与健康可持续发展。谢谢。
三方面措施推动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中国工信新闻网新版电动自行车强制性标准落地实施作为全链条整治工作的重要着力点,既关系到整治工作实效,更关系到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意见》提出要“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请问在具体执行层面,将如何推进新标准常态长效实施?
何亚琼:谢谢您的提问。新版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发布实施是全链条整治的重点任务,为行业发展标定了“安全准则”、划定了“安全红线”,意义重大,也必将发挥重要作用。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会同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等部门,持续巩固深化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成效,共同推进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以常态化监管和长效化实施,确保标准执行不打折扣、安全底线毫不放松,让强制性标准成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铁保障”,切实提升电动自行车本质安全水平,守护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对此,《意见》提出三方面措施:
一是加强溯源调查。指导各地消防救援、公安、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及亡人交通事故全链条溯源调查工作,严肃追究相关环节责任。对于调查过程中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全面开展案例警示、安全知识等教育,加强在重点社区的宣传力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二是强化行业自律。督促电动自行车及电池行业协会商会等加强行业自律,引导生产企业落实新标准以及电动自行车、锂电池行业规范条件有关要求,加强质量品牌建设,提高质量控制能力和产品一致性,从源头狠抓严管,规范经营行为。建议消费者高度重视李春江一级巡视员提示的注意事项,选购高品质有保障的新标准车辆,深刻认识到非法改装车辆对自身和他人的危害,自觉抵制非法篡改等行为,坚决不购买、不使用非法改装车辆,为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负责。
三是压实各方责任。指导各地有关部门加强组织协调,强化工作联动,加强社会宣传引导,确保新标准实施后市场供应平稳。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会同各相关部门强化新标准实施跟踪问效,以常态促长效、以长效促提升,推动电动自行车行业高质量发展。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