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最近国家发改委就进一步完善成品油价格机制,再次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参会代表就成品油价格机制是否应设置“天花板价”和“地板价”,价格调整方式如何简化、优化等议题发表意见。预计此次大范围征求意见后,价格机制完善的重点和方向将基本明确,设立成品油“天花板价”和“地板价”也应无任何悬念。
众所周知,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无论是过去长期完全由政府垄断定价,还是2013年之后推出的新版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其核心就是一个政府、油企与消费者持续不断地利益博弈过程。其焦点在于合理兼顾三方利益、找准最大利益公约数。唯有如此,成品油价格机制才能成为客观科学、获得社会共同认可,并成长为可持续运行的良好机制。显然,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须牢牢守住三方利益这条底线。
从这个意义上说,即将实施“天花板价”和“地板价”,应特别对其利弊进行全面权衡:“天花板价”在国际油价持续上涨超过一定幅度、在价格特别高的时候,由于涉及13亿民众生活和广大企业生产经营,国家为确保企业和民众生产生活稳定,保持价格基本稳定,停止继续调高油价,是责任政府分内之事;但有一个难点是,这个“天花板”到底设置多高为宜,政府什么时候实施“天花板价”都是值得考量的问题;如果节奏把握不准,或有意无限期拖延时间,那么“天花板价”就成了政府与民争利的“护身符”,更会成为应对社会对高油价不满的“挡箭牌”,其结果只会加重企业和民众负担。
再看设立“地板价”,在我国目前仍具有一定经济合理性,因为尽管目前中国对外石油进口依存度达60%左右,但为了保持国家能源安全和稳定,国内油企每年仍要维持2亿吨左右生产量;如果没有“地板价”保护,油价持续走低,我国石油上游开采和炼油企业必然亏损无疑,其后果会造成大量油企关闭停产及大量设备闲置浪费与损失;而一旦国际油价进入大涨周期,再启动国内油企生产,就会加大油企生产成本和各项经营负担。同时,过低油价又会助长民众“大手大脚”的浪费行为,加大尾气排放量,在雾霾日趋严重的今天,更不利于环境改善。当然也要清醒地看到,如果国际油价长期低迷,“地板价”一直延续,既会让国内民众无法分享石油低价红利,也会让油企缺乏生产创新动力和提高生产效率意识,使油企躺在政策保护的“大锅饭”里丧失发展动力。
因此,无论“天花板价”还是“地板价”,其实都是一柄“双刃剑”,只有把握好实施时机,趋利避害,保持灵活调整之中,形成政府、油企与民众三方都能接受的成品油价格,成品油改革机制才算是成功的,也才能充分体现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的市场属性。
很显然,无论设立“天花板价”和“地板价”,都有一定缺陷,就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市场化而言,只能是一种权宜、过渡之计,其改革方向应是采取措施顺应市场态势;目前即便要在过渡期设置“两价”,也应让其尽可能科学合理:像“地板价”应与国内石油产业尤其是自采石油生产成本等相适应,或按一定比例上下浮动;“天花板价”则要与国际油价及国内物价水平、国民消费能力等方面按一定比例挂钩。同时,不应让“两价”成为成品油价格市场化机制掣肘,应倒逼油品价格机制改革提速,这才是正途。